南京猥亵女童案,不能让民间收养背锅

时间:2018-4-20来源:硬肿病因 作者:佚名 点击:

孙旭阳

8月12日傍晚,南京南站候车室内发生一起猥亵女童案,现场照片传遍网络,为最近频频爆出的此类案件又加了一把火。警方介入侦查后发现,涉嫌在现场实施猥亵的男子18岁,女童不满14周岁,是这个家庭的养女,为该男子的“妹妹”。这家人户口在河南滑县,南京警方和滑县民政部门现在正调查该女童的收养过程是否合法。现行《收养法》自年实施,已禁止再以公证形式确定事实收养关系,所以不满14岁的该女童如被收养合法,就必须经过民政部门的一系列手续。不少律师认为,仅从《收养法》第六条,收养人必须“无子女”这一条,就可以判断出这起收养未经合法程序,属于民间私下收养。事实上,还有更简便的办法,合法收养的子女,会在户口登中标明与户主父母的关系为“养女”,任何派出所的户籍管理系统都能查出来。但我想说的是,受害女童被收养的过程,固然属于此案的调查范围,但不应是为该案定性追责的重点,更不能让民间收养为猥亵女童案背锅。▍从溺婴到抱养无论是涉案家庭所在的豫北乡村,还是我老家所在的豫西南,30多年来,收养女婴已经成为一种习俗。这些收养几乎没有合法的,却在乡村伦理中被认可甚至鼓励。很多朋友提起农村人的生育观,“重男轻女”四个字就会脱口而出。不过,这真是一个信息隔膜后的刻板印象,并不值得一再重复。从根源来说,中国人对男丁的渴望,由几千年来兵连祸结,饥荒频发的生存情境决定。当代城市人认可“生男生女都一样”,与其说他们更文明,还不如说他们享受的社会福利尤其养老保障,可以覆盖他们对于饥饿和老无所依的恐惧。我曾经写文谈过乡村的溺婴传统,被指责鼓吹落后的杀人陋俗。公共讨论丧失理性的一大症状,就是将解释混同于辩护。如果我们试着解释中国历史上女婴的不幸遭遇,就不难发现,并非我们的祖先对女婴有先天的恶意,而是他们实在养不起更多的女婴。因为,即使他们把“多余的”女婴扔出去,都不会有人捡,只能成为野狗的肚中餐。而到了今天,网上还会不断曝出弃婴的新闻,各地福利院里还会经常接到残疾弃婴。这样的现状并不能让人满意,但即使再不完美,也不得不承认,从溺婴到弃婴,也算得上一种进步。同样,乡村被收养的女婴,比照过去年代的女婴,处境也大为改善。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起,农村家庭虽然大部分已基本解决温饱问题,计划生育的压力却扑面而来,民间收养,确切说抱养女婴开始普遍,一直沿习至今。逻辑不难理解:已经有了一个或两个女儿的家庭,日夜盼望能要一个男孩,却又生了一个女孩。把她送给别人养,不但可以为未来的儿子腾出生育指标和生存资源,更可能改善她的成长环境,至少不再被视作“多余的”孩子。抱养女婴的家庭,除了不孕不育的夫妻,就是已经有了两个男孩的家庭,希望能再养个女儿,多一门亲戚,就多了一份亲情。但是,再亲身生育既费工费力,也存在巨大风险,要是再生个男孩出来,凑成三兄弟,除非他们长大后特别有出息,否则三兄弟找媳妇的难度,肯定远超两兄弟。有家庭想送,有家庭要抱,在农村熟人社会的关系网中,这两种家庭很容易配对,民间抱养就自发成为习俗。很快,医院和卫生院也卷入进来,医护人员会将那些产妇不要的新生儿转送给需要的家庭,后者负责产妇的医药费等其他费用。很多想要女婴的家庭就会去找这些医护人员做中介,后者因此也能收到一些“感谢费”。因为排号的人太多,关系不硬、口风不严的家庭还走不通这个关节。你可以指责这些医护人员丧失职业伦理,不过还有人认为,他们积极介入这种交易,使很多婴儿,尤其是女婴免于被流产、引产和遗弃,是在行善。前不久,一个女医护人员将引产未死的婴儿抢救过来送人收养,被追责判刑的消息曝出,激起不少争议。事实证明,民间朴素的道德认知,与现行法律之间,还存在不小的错位。▍抱养的潜规则在年代,孕期非法性别鉴定还没有泛滥,女婴抱养挽救了无数女婴的生命。进入年代以后,计生政策更趋严厉,非法性别鉴定也慢慢开始普及,导致很多女胎儿在子宫里就被剥夺了出生的机会,制造了人伦悲剧的同时,严重失衡的出生性别比,也为20年后的婚配格局埋下恶果。年代出生的农村男孩,比年代出生的男孩更难找到媳妇。现在的乡村,随处可见焦灼的中老年父母求亲告友找儿媳妇。农村几千年来的婚恋观也在瓦解,婚前守贞不再是硬指标,离异妇女只要能生育,有大把的未婚男孩家庭去提亲。农村妇女的社会地位,因为婚育市场上男女供需关系反转而提升,反过来又促发了更多家庭寻求抱养女婴。不少家庭连第二个男孩都不敢要了,已有一儿,再抱养一个女儿,儿女双全,是最圆满的家庭结构。即使二胎放开,对农民来说也只是少交一个孩子的计生罚款,并不能改变他们的生育观。按照《收养法》,乡村的抱养几乎没有不违法的。近年来,民间抱养也兴起“营养费”等有偿酬劳,送养一个女婴,可以得到抱养家庭两万元以上的钱财。这种原不是买卖的交易,更涉嫌触犯《刑法》中的拐卖妇女儿童罪,也确实不断有人因有偿抱养而入刑——我们村就有。更极端的,有一些人从西南偏远山村里广收女婴,奔波数千里北上转卖,以河南为例,从漯河到濮阳,数地警方曾破获多起此类案件。可是,警方从买家手里解救婴儿后,只能送进福利院里寄养,因为这些婴儿都是亲生亲卖,她们被采集上传DNA信息,亲生父母却永远不会去比对认领。不断有大规模组织这种买卖的罪犯被判处死刑的案例。按照现行法律,这些判决事实理由充分,依据法条准确。不过,抚养权的合意买卖是否等同于网民声讨要千刀万剐的“拐卖”呢,也不断有人提出疑问。再进一步,对于那些被转卖的女婴,原生家庭、福利院、抱养家庭,哪里更有利于她们健康成长?

▲电影《亲爱的》剧照

国家和社会的道德视角,往往被预设为成人的,更确切说是具备基本生存资源和尊严的成人的。很遗憾,这种视角无法覆盖每一个人,更无法覆盖那些最弱势最无助的群体。现实的不完美,也会让伦理判断步入大片的灰色地带。《光明日报》在年2月的一份调查报道中指出,“在我国,民间收养弃婴、孤残儿童始终处于合法与违法的边缘,事实收养行为屡禁不止,民间收养陷入失范困局。”如何破局,有待各方共同努力。至少,妖魔化民间收养,动辄以重刑相加,似乎并不是个好办法。至少,现行《收养法》在现实中也遭遇不少困境。最典型的就是合法收养的案例非常之少。南京年和年的数据颇有典型意义。年全年,南京市社会儿童福利院成功办理送养关系仅两例,而排队等收养的家庭超过户。年,直到9月底,该院还未办理一例送养关系。按照《收养法》,收养儿童必须经过福利院,但福利院能接收到的完全健康的儿童,在南京不到1%。我曾采访郑州儿童福利院,负责人告诉我,他最乐观估计,完全健康的儿童不到2%。对于数百上千的排队家庭来说,收养一个健康儿童的可能性,比送孩子进重点小学还要难几十倍。基层儿童福利院之所以比较重视涉外收养,并不排除有经济利益的驱动。还有个重要因素是,外国收养家庭可以接受儿童有轻度甚至中度的残疾。我在河南数家儿童福利院看到,外国收养家庭寄回白化病儿童、轻度唐氏儿和四肢不健全的儿童的生活照上,他们笑得都很是阳光。据权威统计,中国夫妻的不孕不育率已高达12.5%—15%,再加上农村数千年的抱养和过继的习俗,别说《收养法》,即使《刑法》,对渴盼抱养孩子的家庭的吓阻力,恐怕都无法高估。▍抱养更易发生性侵?希望南京这起案件无论结果如何,都不能成为妖魔化民间抱养的理由。因为,并没有数据显示抱养来的女儿,就容易遭到家庭男性成员的性侵。猥亵女童更多出于一种病态的犯罪心理,与血缘关系是否为亲生很难说有必然关联。在采写本文时,我联系到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女童保护基金(以下简称“女童保护”)发起人梁超老师,她为我提供了由“女童保护”发布的,年到年共三期《性侵儿童案件统计及儿童防性侵教育调查报告》,这是中国目前最详细权威的统计数据。最新的年数据显示,该年度被公开报道的起性侵儿童案件中,熟人作案的有起,占总案件的69.28。其中,来自家庭成员的侵害占10%。数据的采集和研究并未涉及受害者是否更多来自“非法收养”。

在没有确切统计数据之前,“非法收养更易导致性侵”是否成立,还要回到现实,分析民间收养的实际情况。有评论者认为南京南站此案,可能是“童养媳”恶习的沉渣泛起,显示了他们对农村,至少是河南滑县农村现状并不了解。别说“童养媳”早已在河南农村绝迹。即使在数十百十年前,童养媳的身份在她进入夫家时就确认的,并不会获得女儿的称呼。即使想以抱养来的女儿解决兄弟们的婚姻问题,农村还有“换亲”和“转亲”的陋俗可以选择,根本不会以乱伦来解决。姑且不说封建道德,在利害上这也最不划算。乡村道德最忌讳“吃锅里,屙锅里”,一旦触犯熟人社会的道德禁忌,任何人都寸步难行。而且,在过去的乡村,生存资源极度匮乏,众叛亲离,失去亲缘关系网的支撑,后果是致命的。回到现行乡村抱养,因为需求太大,送养的家庭对收养者的条件要求越来越苛刻,没钱的,名声不好的家庭,几乎不可能收养到女婴。如果收养家庭条件太好,很多亲生父母会拒绝收取“营养费”。不过,条件好的家庭任凭多出几万“营养费”,也不会同意收养的女儿与亲生父母再有瓜葛。即使那些千里贩运女婴的团伙,在异乡落地之后,也是通过当地的中间人寻找接收的家庭。还是因为需求太大,价格越来越涨,就先淘汰掉一些破落户。即便出于降低交易风险的考虑,中间人也会更倾向于把女婴转让给经济条件更好,更有体面的家庭。近年来,因为法律禁止再将被贩卖的儿童寄养于买主家,这使得被解救的儿童越来越多,被追责的涉案农民也越来越多。如果说“非法收养”的女童更容易被性侵属实,警方不可能不追查。可是,有这样的案件发生吗?我搜了很久没有发现。更多的,则是买主家庭哭天抹泪跪求警方留下孩子。在南京南站猥亵女童案中,那个不幸的女童只是无数被抱养的农村女孩的个例,就像那些被亲生父亲或哥哥性侵的女孩一样,都不构成对全体父兄——无论是否亲生的指控。从目前披露的信息来看,我不认为涉案的家庭刻意纵容乱伦,更像是因为儿子与养女年龄相隔太大,从小参与抚养,两性界限本来就不明晰,随着兄妹的共同发育,导致儿子对养女的亲抚,变态为掺杂性需求的猥亵。他看上起很享受这种关系,她不明所以,父母则漠然以对。这更像是一起中国式家庭性教育缺失下的悲剧。这起案件中的哥哥已被刑拘,名誉完全扫地,也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。无论是因为放任自己的愚昧,还是屈从于不道德的欲望,他有今天这下场,完全是咎由自取。不过,这口黑锅,民间收养不背,无数收养家庭也不应该为滑县这家人分担耻辱。除了严刑峻法和高台教化,我们也应该对民间自发的公序良俗保持信心。这起案件也给很多中国家庭敲响了警钟。二胎政策放开后,“兄弟姐妹”这些告别中国城市家庭三四十年的称呼,又回归大众身边,带来更多亲情欢乐的同时,也加大了未成年人保护和性教育的难度。至少,在哥哥与妹妹年龄间隔太大的家庭,父母不能不以此为鉴。

孙旭阳

腾讯·大家专栏作者,资深媒体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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